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松阳县公安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切实加强监督保障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落实两位同志专人负责信息发布、日常维护等工作,确保公开工作的统筹组织和有序开展。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特点,制定《松阳县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属性和公开程序,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信息公开的申请及时处理,主动接受政府、群众的监督。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送达等各环节工作制度。2022年,未发生该公开信息未及时公开和公众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及时处理等情况。
(二)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局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及时更新全局及内设部门的工作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对全局工作年度计划、工作进展、重要事项进行按时按点公开。依托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和宣传,紧紧围绕省市县各级宣传要点,以视频、图文等形式,大力宣传社会正能量、树立公安队伍正面形象,其中“松阳警方”作为官方公众号,拥有粉丝量7万余人次,始终坚持正能量与警示提醒并重,准确快速报道人事招聘、重要公告、正能量暖心故事等各类公安警务信息。今年以来,“松阳警方”共发布原创内容607条,被省市县主流新媒体转发200余条。依托网络问政、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与群众之间开展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共收到并办理答复网民留言信件298条。
(三)落实重点民生领域公开要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公开,全面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制定标准化的服务指南,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全面清晰的办事指引。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依法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疫情防控知识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57 | ||
行政强制 | 16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宣传推广有待进一步加强,各部门抓好公开工作的积极主动性需要强化;二是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需要不够丰富;三是政务公开理论研究有待进一步加强,理论指导实践作用发挥不够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取得了切实的成效,在行政服务和基层执法信息公开等方面做到了严格审核把关、及时更新发布。其他方面也根据要求,将工作落到了实处。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松阳县公安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