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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考核,以下36人成绩合格,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就业促进科(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路58号)。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
联系电话:0578-8071768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