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推动高端民宿向“精品化”方向发展、普通民宿向“标准化”方向发展、零散民宿向“组团化”方向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丽水山居”高质量绿色发展若干意见》(丽政发〔2022〕31号)精神,“丽水山居”三钻级农家乐民宿由县级主管部门组织评审认定,次年参加市四钻及以上“丽水山居”示范项目申报必须在评定为三钻级农家乐民宿的基础上开展。现将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松阳县域范围内,县城建成区和古市镇建成区以外的乡村农家乐、民宿主体,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集体用房或其他配套用房,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为旅游者休闲度假、体验当地风俗文化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的处所。
二、申报条件
(一)证照齐全。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带大型餐饮的主体)等证照;
(二)信用良好。企业信用报告良好;
(三)房屋通过安全评估;
(四)经营安全。未发生安全事故。近三年未发生治安安全、食品安全、设施安全、消防安全等责任事故;无重大投诉;无地质灾害和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
三、所需材料
1.等级评价表。详见附件1;
2.申报表。详见附件2;
3.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带大型餐饮的主体)、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证照复印件各1份;
4.征信中心出具盖章的企业信用报告 1 份,房屋安全评估报告 1 份。
四、评定程序
由县民宿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根据主体申报情况组织农家乐民宿等级评定委员会进行书面材料和现场核查打分,再召开评审会出具评审意见,形成拟评定名单。
五、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阶段:各乡镇(街道)于11月底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报送至民宿办包文杰处。
(二)现场评审阶段:“丽水山居”三钻级评审将与省三星级农家乐同时进行现场评审,暂定12月份(具体以通知为准)。
六、其它事项
各乡镇(街道)要指导申报主体认真对照《三钻级“丽水山居”民宿服务等级评价表》(附件1)开展自评,并认真审核把关,推动等级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潘丽萍,电话0578-8819670
松阳县民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 |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