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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农业农村局文件
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规范捕捞生产秩序、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禁渔制度的通告》(丽水市人民政府通告〔2022〕1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禁渔执法“清网”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行动时间
具体时间视天气情况决定,可多次开展。
二、行动区域
县域内松阴溪主河道等水域。
三、行动重点
1.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严控禁渔期时间节点,禁渔区区域河段,重点打击违反禁渔期捕捞、无证捕捞、电鱼等违法捕捞行为。
2.清理取缔违规网具。加大对相关水域违规使用的地笼网、丝网等渔具的检查力度,对定置的违规网具及时进行取缔清缴。
四、其他
1.参加人员:松阳县农业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松阳县公安局民警;松阳县应急先锋救援队、松阳县民防天狼救援队等第三方救援机构人员;邀请松阳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参加;具体名单以单次方案为准。
2.相关装备:例如皮划艇、无人机等由第三方救援队统一提供。
3.人员费用:按照开展次数,以具体出动人员名单为准,按具体人数支付第三方救援机构劳务费,相关行动经费从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渔业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列支。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