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各科所队室: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并报县委政法委批复(松政法〔2022〕10号)同意,决定:
叶海飞同志任松阳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松阳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夏体伟同志任松阳县公安局西屏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松阳县公安局园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邱琳玫同志任松阳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刘李平同志任松阳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副教导员;
何鑫同志任松阳县公安局江南派出所副所长;
邱河泽同志任松阳县公安局西屏派出所副所长;
周跃明同志任松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松阳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凌斌同志任松阳县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免去其松阳县公安局西屏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林风同志任松阳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松阳县公安局江南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徐晓春同志西屏派出所所长职务。
其中叶海飞、邱琳玫、刘李平、何鑫、邱河泽、周跃明、陈凌斌、林风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3月15日起算;夏体伟、徐晓春同志任免时间从2022年3月24日起算。
中共松阳县公安局委员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