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基层治理“141”体系迭代升级要求,松阳县在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中,对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编制数平均不足2名的小型乡,探索试行不设机构只设岗位的“领导班子+平台运行+岗位管理”扁平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减少管理层级,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搭建四个平台,组织运行平台化。对应基层智治四条跑道,统筹整合党建、经济、治理、服务等方面的职能和力量,按照“1+4”架构,搭建综合信息指挥室和党建统领、经济生态、平安法治、公共服务四个基层治理平台,推行平台化运行。平台人员主要由牵头领导、责任领导、平台负责人和岗位工作人员组成。乡党委书记、乡长、人大主席、政法书记分别牵头一个平台,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管工作担任相应平台的责任领导,平台负责人作为中层干部任命。 二是对应四大职能,岗位目录清单化。根据承担的主要职能,结合工作重点和发展实际,将加强党的建设和加强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公共服务职能,分别纳入基层治理四平台,按照因事设岗,岗责明晰原则,统一编制岗位目录,明确支撑各个平台运行的具体岗位。岗位目录分为运行平台和具体岗位二级,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岗位分值等内容。统筹考虑实际运行、人员编制等情况,以综合性岗位设置为主,对应县级部门单位,原则上一类事情由一个岗位承担。 三是统筹四类人员,业务管理岗位化。用好中央编办和省委编委加强乡镇(街道)编制统筹管理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实行行政人员、事业人员、下沉人员和编外人员分类管理,统筹使用,统一纳入岗位管理。改革后,试点乡可统筹使用人员增加6人,占岗位人员的35.3%。建立岗位聘用制度,按照因岗用人、人岗相适原则,平台领导和工作人员双向选择,一人多岗,一般人均不超过3岗;特殊岗位可一岗多人,如综合执法岗位。 四是加强四维考评,干部激励制度化。加强岗位履职评估,建立完善“岗位赋分、绩效计分、民主评分、专项加扣分”四维立体考评机制,按月开展,季度上报,年度评定,考准考实干部日常表现、工作实绩,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激发活力。实行奖优罚劣,工作创新被上级推广的、考核排名全县前三的、获得上级表彰和荣誉的,给予加分;违反纪律的、工作懈怠的、全县排名末三位的,给予扣分。考评结果作为绩效奖金、评优评先、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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