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民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松民宿办〔20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县农家乐民宿品质升级,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家乐等级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产发〔2022〕2号)、《关于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21〕 19号)、《“丽水山居”民宿服务要求与评价规范(DB 3311/ T 106—2019)》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度三星(三钻)级农家乐民宿现场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及具体安排
(一)11月16日
古市镇八都村与鲵同行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新兴镇横溪村南山南民宿客栈、茶田李下民宿客栈、柒茶客栈
新兴镇新处村梦里峡崌民宿客栈
竹源乡小竹溪村潘家大院民宿客栈
(二)11月17日
安民乡李坑村原野民宿客栈
大东坝镇山边村松菊犹存民宿客栈、闺蜜民宿
大东坝镇后宅村观岭云曼民宿客栈
大东坝镇蔡宅村自在清境民宿客栈
象溪镇南坑口村林家别苑民宿客栈
(三)11月18日
三都乡上田村云深民宿
三都乡杨家堂村有明堂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四都乡陈家埔村空山集民宿客栈
四都乡西坑村云里听蛙民宿客栈
二、评审方式及流程
(一)评审方式
采取查看申报材料、现场走访核实、汇报交流等方式进行。每日评审结束后评审组人员集中讨论、梳理汇总评价(评分)结果,全部申报主体评审结束后,形成拟评定名单。
(二)评审流程
1.公示。将拟评定名单在松阳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2.评定。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民宿办发文公布评定名单。
三、评审组成员组成
组 长:陶 震(县农业农村局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副组长:徐伟锋(县文广旅体局副局长)
成 员: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县农家乐民宿协会专家各1人,县政协委员代表1人,有关乡镇(街道)分管领导。
四、其他事项
1.县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派员全程参与监督现场评审。
2.请各评审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除外)于11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参评成员名单报到林群蔚处,联系电话:138****7920 (657920)。
附件:1.评审组成员名单附件1评审组成员名单.docx
2.三星级农家乐评价表附件2三星级农家乐评价表.docx
3.三钻级“丽水山居”评分表附件3三钻级“丽水山居”评分表.docx
4.浙江省三星级农家乐等级认定项目表附件4浙江省三星级农家乐等级认定项目表.docx
5.三钻级“丽水山居”民宿服务等级评价内容附件5三钻级“丽水山居”民宿服务等级评价内容.docx
松阳县民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民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