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象溪区块规划设计方案公示
索引号: 00266426_5/2021-14611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1-09-17 17:26:24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各位市民:

松阳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象溪区块位于松阳县象溪镇人民政府南边沿溪,东面为高岭安置小区,南面为规划道路,西面为已建村文化礼堂,北面为市政道路。一期项目总用地面积10452.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900平方米,绿地率30%,建筑密度41%,容积率2.45;二期项目总用地面积12712.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385平方米,绿地率30%,建筑密度42.5%,容积率2.33,详见附图。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对本项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于公示期内可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

2021年9月17日——2021年9月27日

公示方式和地点:

1、网上公示: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2、现场公示:项目现场附近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信件寄往“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长虹东路2号

邮编:323400,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78-8803937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917

附件.rar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