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松阳县静安园公墓二期价格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58_0/2021-11463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5-10 17:03:21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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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YD02-2019-0001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松 阳 县 民政 局  


松发改价〔2019〕120号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松阳县民政局关于
核定松阳县静安园公墓二期价格的通知


松阳县火化殡仪馆:

为加强公共墓地价格管理,规范公共墓地价格及相关服
务收费行为,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公共墓地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
费〔2011〕424号),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丽水市民政局《关
于加强公共墓地价格管理的补充意见》(丽发改费管〔2012〕
157 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核定静安园二期公墓价格,并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静安园二期公墓销售价格见附表。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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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墓地的基本服务项目及标准:
进(退)穴费200元/穴(含辅助材料费),刻墓碑服务费
大字10元/个、小字5元/个,相框费(瓷像洞)30元/个。

上述价格为基准价,可以上下浮动10%。静安园公墓三
期价格可以参照执行。

三、后续退费事宜:
鉴于二期公墓建设期过长,在竣工之前安放的墓穴是预
收的,价格按上述标准多退少补(退款中扣除财政补助 800
元/穴)。

请你单位加强公墓价格管理,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
作。对违反公共墓地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管理政策规定,乱
涨价、乱收费行为,将依据相关价格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松阳县民政局

2019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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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静安园二期公墓价格表


位置  墓型  规格  价格

E7区、B7-1区

2号生态


单穴  1250

C1区、C7区2排、D1区、E6区

1号生态


单穴  2000

C2区-C4区  3号墓  双穴  8800
E1区-E5区  3号墓  双穴  6000
C5区-C10区、D2区-D10区  2号墓  双穴  12800

C11区-C14区  1号墓  双穴  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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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县府办,县市场监管局。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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