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业农村局文件
松农发〔2021〕37号
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任、岗位等级晋升等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松阳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松委办〔2010〕108号)和《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县茶叶产业发展中心等11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函 》(松人社函〔2020〕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我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和聘任
(一)在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符合申报职称评审和聘任条件人员,按个人综合评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申报评审、聘任,考试取得职称资格的人员不得先行先聘。
(二)在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若当年既有考试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高级职称资格业务能力考试合格证明人员又有申报评审人员时须进行二次竞争排序。首次竞争排序时,考试取得相关职称资格人员和申报评审同一等级人员一同竞争,按不计成果和著作论文的综合评分结果从高到低排序,考试取得相关职称资格人员的排序在岗位职数限额内的予以聘任或推荐评审。岗位职数还有空缺的,则申报评审人员须再次竞争排序,申报评审人员再次竞争排序时计成果、著作论文等业绩分,按综合得分排序在岗位职数限额内依次予以推荐参加职称评审。当年推荐参加职称评审人员未取得职称资格证书的,按首次竞争排序考试已取得职称资格且在岗位职数限额内的人员可依次予以聘任。
(三)申报职称评审和聘任时因违法、违纪、违规被立案调查的,取消申报评审和聘任资格。
(四)初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首次聘任时须在当年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聘任后才能予以聘任。
(五)在退休的当年或前一年符合职务等级晋升或高一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有岗位空缺时优先聘任一次或优先推荐高一级职称评审一次。
(六)当年按照得分排序推荐参加职称评审但未取得职称资格的,次年再参加申报职称评审竞争时扣减3分。
(七)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时间是指岗位等级晋升时在下一级岗位累计任职时间;申报正高、副高、中级任职时间指取得职称资格后在副高、中级、助理级累计任职时间。
二、综合评分标准
(一)工龄分:每年1分。
(二)学历分:大专及以下学历1分、大学本科2分、硕士研究生3分、博士研究生4分。
(三)年度考核分: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每个优秀等次加0.5分。
(四)职务分: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专业技术人员每年1分,兼任副股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1.2分,兼任正股级(含主持工作的副股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1.4分,兼任副科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1.6分。兼任股级是指在农业农村局及机构改革涉及的相关单位任职期限。
(五)特殊人才分:省151人才加5分,市138人才加3分。
(六)荣誉奖励加分: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不同级别奖励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同类项目不重复计分(最高限额5分)。
1.获得部、省委省政府颁发的个人荣誉表彰加3分。
2.获得省委办、省政府办、省厅、市委市政府颁发的个人荣誉表彰加2分。
3.获得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局、县委县政府颁发的个人荣誉表彰加1分。
4.获得县委办或县政府办颁发的个人荣誉表彰加0.25分。
(七)成果奖励加分: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不同级别奖励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制定标准、发明专利(实用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减半计分)等不分奖次的按三等奖计分(最高限额20分)。
1.获得部、省级各类科技成果奖。
一等奖:第1名加5分;2-10名加4分;11-20名加3分; 21-30名加2分,31名后加1分。
二等奖:第1名加4分;2-10名加3分;11-20名加2分;21-30名加1分;31名后0.5分。
三等奖:第1名加3分;2-10名加2分,11-20名加1分;21名后加0.5分。
2.获得省厅、市级各类科技成果奖。
一等奖:第1名加3分;2-10名加2分,11-20名加1分;21名后加0.5分。
二等奖:第1名加2分,2-5名加1分;6-10名加0.5分,11名后加0.25分;
三等奖:第1名加1分,2-5名加0.5分;6名后加0.25分。
3.获得市局、县级各类科技成果奖。
一等奖:第1名加1分,2名后加0.5分。
二等奖:第1名加0.5分,2名后加0.25分。
三等奖:第1名加0.25分。
(八)著作加分: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正式出版专业论著作的主编加3分,副主编加2分,编写人员加1分。在具有统一刊号的部、省级以上(含部、省级)报刊发表专业论文的第一作者加1分、第二作者0.4分、第三作者0.2分;在丽水农林科技等市级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的第一作者加0.4分(最高限额10分)。
(九)局党组评议分:局党组根据个人工作任务、业绩及成效进行综合评议打分(最高限额20分)。
1.政治思想表现不好、不能及时完成本职工作、业绩及成效差得5-11.9分。
2.政治思想表现合格、基本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业绩及成效明显得12-14.9分。
3.政治思想先进、本职工作任务完成良好、业绩及成效良好得15-17.9分。
4.政治思想表现突出、本职工作任务完成好、业绩及成效优秀得18-20分。
(十)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因违法、违纪、违规,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处分期限满后首次晋升聘任按以下等次减分:
1.受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减3分。
2.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减2分。
3.受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的减1分。
(十一)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受全县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减1分。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