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网松阳县供电公司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根据国家能源局《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国能监管〔2014〕149号文件)文件要求编制。全文由企业供电工作基本情况、企业供电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企业下一步信息公开和供电服务工作开展计划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企业供电工作基本情况
松阳电力始于1925年,是丽水市第二个通电县。松阳供电局成立于1982年,于2020年更名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松阳县供电公司。截止2020年底松阳电网共拥有变电站220千伏1座,主变2台,容量360MVA;110千伏4座,主变8台,容量333MVA;35千伏8座,主变16台,容量125.66MVA;35千伏线路20条,长度188.54km;10千伏线路108条,长度1544.98km,配变2783台,总容量1106.82MVA,其中公用配变1719台,容量602.625MVA。低压用户数共计118349户。
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8.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8%,最高负荷16.00万千瓦,同比增长4.03%;供电可靠率99.9677%,农网电压合格率99.879%。全年未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2020年累计受理故障工单998张,供电故障平均到达时间22.03分钟,供电故障平均恢复时间58.61分钟。
二、企业供电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制度建设,机构设置情况
松阳公司设置信息公开小组,由公司办公室、营销部、运检部、发建部、党建部、安监部、人资部、财务部、调控(供指)分中心等有关部门组成,按照公开条例对本公司需要公开的内容,下达到各部门,并要求各部门根据条例的规定,逐条整理、上报,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停限电公告、法律法规、电费电价、业务办理流程、业务收费、供电可靠率及电压合格率、停电计划公告、停限电信息、营业网点信息等等其他需对外公告的内容。松阳公司按要求及时更新、公开了公司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下属单位和工作规则等,并完善了公示公告、计划总结等栏目的内容,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总量为87715条。其中计划检修停电通知89条,其他政务动态18条,停电短信87608条。主要公开内容包括:
1.省公司门户网站
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法律法规及制度标准、服务承诺及投诉电话、停限电公告、供电质量及“两率”、电价目录及收费标准、办事程序、企业信息年报。
2.松阳政府门户网站
松阳县人民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国网浙江松阳县供电公司企业基本情况、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领导机构设置、停限电情况,电价目录及收费标准、办事程序、企业信息年报等,同时公布“95598”投诉电话和“12398”监管热线电话,确保信息公开宣传到位。
3.各供电营业厅
各类业务办理指南、12398能源监管热线标识标牌和网站、销售电价表、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员工服务十个不准、收费标准、便民手册、电力阳光便民图、用户受电工程信息公开与监管系统查询。在各营业厅放置客户意见箱和客户意见本,及时听取用户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
4.电子服务渠道及95598网站
“网上国网”手机 APP、微信公众号 等渠道公开电量电费信息查询、停限电公告、业务流程查询、供电营业厅信息等内容,并受理各类办电业务;95598网站公开停电公告、营业网点信息等;开通低压停电通知到户,以短信形式通知低压用户。
5.松阳电视台图文频道
停电信息多渠道公开,在松阳电视台图文频道公告计划检修停电通知,确保用户了解停电信息。
6.向监管部门报送信息的情况
2020年松阳供电公司用电情况正常,用电负荷平缓,未发生突发事件。每月系统报送供电能力信息月报,包括供电质量及“两率”,故障报修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企业信息情况
公司建立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2020年至今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企业信息情况,无推诿、拖延、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现象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度及历年累计收费和减免情况:松阳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未收费。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松阳公司至今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松阳公司在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但在深度和广度方面还不够,创新性不足,用户对公开信息的关注度不高,受众面不广,希望上级单位给予指导和帮助。
四、企业下一步信息公开和供电服务工作开展计划
(一)加大督办力度,努力提高公开质量。松阳公司将结合当前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信息公开网站的内容进行更新维护,继续重点推进与电力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服务类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的结合。
(二)加大创新力度,着力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方便广大电力客户及时了解供电信息。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进一步加大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把广大电力用户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电力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努力做到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三)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健全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培育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加强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严格执行《浙江省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规定,丰富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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