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政办发〔2021〕47号)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松阳县2021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21-15181     发布机构:信息公开中心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21-10-22 10:33:56

文号:松政办发〔202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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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松阳县2021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松阳县2021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2021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县政务信息工作,全面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成就和动态情况,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及时反映情况、服务领导决策、交流指导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县直各单位信息工作实行分类考核(具体见附件),党群部门不列入政务信息考核。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信息是指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报送的有关政务信息,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考核。

第二章  报送要求

第四条  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领导决策需求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时、准确、全面、如实地报送各类高质量的问题类和经验类信息,要深入挖掘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特色和亮点工作,积极总结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第五条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建立政务信息工作制度,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安排相对固定、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有较强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文字能力的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信息工作人员有变动的,及时向县府办信息科备案。

第六条  报送至县府办信息科邮箱syxzwxx@163.com,电话8063601,传真8071037。涉密信息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规定报送。

第三章  计分标准

第七条  县政务信息(要情)、县上报(要情)每篇计5分;县专报信息、县上报(汇报、转报)每篇计20分。

第八条  丽水政务信息(要情)每篇计50分;丽水政务信息(专报、上报)每篇计100分;丽水政务信息(工作交流)每篇计200分。

第九条  浙江政务信息(要情)每条计100分;浙江政务信息(专报)、专报国办信息每篇计200分;浙江政务信息(工作交流)每篇计400分。

第十条  国办政务信息(要情)每条计200分;国办专报信息、国办信息参考每条计500分;国办政务情况交流每篇计1000分。

第十一条  正面类信息稿件被国家级党政主要领导表扬肯定的加800分,国家级党政其他领导表扬肯定的加400分;省级党政主要领导表扬肯定的加400分,省级党政其他领导表扬肯定的加200分;市级党政主要领导表扬肯定的加200分,市级党政其他领导表扬肯定的加100分;县级党政主要领导表扬肯定的加100分,县级党政其他领导表扬肯定的加50分。

第十二条  各单位未按时完成约稿任务的,每件次扣50分。

第十三条  各单位信息员到县府办信息科顶岗时间原则上3个月及以上,每月加50分。

第十四条  同一稿件获多处录用的,按“就高”仅计一次。同一稿件获各级领导表扬肯定的,按“就高”仅计一次。同一条稿件由多个单位合报的,原则上得分由供稿单位均分。

第四章  紧急信息

第十五条  主要报送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治安和刑事事件等。同时,涉及国家安全以及其他可能对经济社会大局稳定造成影响的情况,本身较为敏感、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事件,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的情况,也要及时报送。

第十六条  第一时间报告,力争在事发后15分钟内向“两办”信息科电话报告,30分钟内正式报告基本情况和处置进展。紧急信息报送实行快报、续报和终报制度,各单位分管领导负责紧急信息审核把关。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信息情况报告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

第十七条  县直各有关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紧急信息,必须经“两办”审核把关,按统一内容上报,不允许越级上报或不统一口径上报。

第十八条  发生紧急信息迟报、错报、漏报、瞒报的,给予通报批评,每件次在年度信息考核得分中扣减200分,取消信息工作年度评先资格;被中央、省、市通报批评的,年终政务信息考核计零分,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第五章  结果应用

第十九条  信息工作纳入县政府对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全年乡镇(街道)须完成信息录用得分100分,A、B、C类部门分别完成信息录用得分600分、300分、100分。完成信息工作考核得分任务的得满分,未完成得分任务按比例扣分。

第二十条  定期通报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录用和得分情况,年底通报全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信息、新闻、调研文章等稿酬发放的通知》(松委办发〔2019〕71 号),根据信息实际录用情况发放稿酬。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县府办负责解释。

附件:政务信息考核指标分类

附件

政务信息考核指标分类

考核单位

考核分数

报送任务

(条/月)

市级及以

上录用

(条/年)

乡镇(街道)

19个乡镇(街道)

100

2

2

部门

A类

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经济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集聚区管委会

600

12

12

B类

公安局、司法局、招商服务中心、统计局、人力社保局、税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科技局、行政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医疗保障局

300

6

6

C类

审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气象局、移民工作中心、供销社、烟草局、电信局、邮政局、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供电局、银保监组、人行、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商银行、农发行、邮储银行、中保公司、寿险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100

2

2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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