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财政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思路
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和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以及2019年度法治松阳建设工作考评的相关部署,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方面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相应职责,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二是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本年度已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年度集体学法计划等,并已按照计划认真执行。三是已向县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向社会公布。
2、领导干部法和单位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情况。一是已建立健全集体学法制度,并严格按照本年度制定的学法计划进行学习,全年共开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4次,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进行了深入了解、全面学习。二是积极组织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未存在缺考和成绩不合格的现象,通过率达到100%。三是组织11名新提拔干部进行宪法宣誓仪式,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四是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年度学习培训、轮训,本年度已参加省财政厅执法人员培训2次。五是认真组织单位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本年度共有5名干部通过资格考试,现我局持有执法证件率已达到93.4%。
3、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已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研究建立公平竞争部门内部审查办法,未发生清理存量政策措施不彻底、被相关部门查处行政垄断案件。
4、普法责任制度落实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单位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本年度共20人参加,全员通过结业考试,未存在缺考、成绩不合格的现象。二是已按要求向普法办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第二年工作思路。三是我局积极响应县普法办的号召,认真研究并组织了“12·4”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做好我县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方面
1、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及合同管理情况。一是本年度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工作规程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各文件主办科室能及时报送相关草案,法规科按照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核意见,按规定及时向县政府报备。本年度我局规范性文件未存在因内容违法、超越法定职权等问题被纠错的现象。二是我局已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了2019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工作已按时完成,清理结果已上报县法制办。三是切实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本局《关于存储设备等的反向竞价合同》、《松阳县财政局金财工程系统维护合同》、《松阳县财政局内部客户端及机房维护服务合同》、《松阳县财政局杀毒软件及准入采购合同》、《浙江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技术服务合同和保密协议--松阳财政》、《松阳县财政局内部客户端硬件维护及机房设备运维服务项目合同》、《松阳县金财工程数据分析系统项目合同》等已经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了相应的审核意见。本年度我局未订立重大行政合同、未发生因未依法履行合同、违法解除或变更合同导致诉讼败诉之情形。
2、重大行政决策情况。已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及其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决策法律咨询论证审核制度等,2019年度本局未发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之情形。
3、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情况。一是按要求聘请浙江绿谷律师事务所律师饶炳海为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合法性审查、参与法治工作例会。二是已及时将聘用信息、履职信息录入省法制办门户网站法律顾问管理系统。三是已及时完成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并报司法机关备案。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已出台本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材料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二是已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法制审核人员4人,已达到机关执法人员总数的6.4%,并通过购买服务聘请法律顾问的方式,保障法制审核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之情形。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已制定松阳县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并出台相应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目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二是已配置执法记录仪两台,并由法规科专门人员保管。
3、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一是我局已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并按规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实现执法信息互联互通。二是已在系统内推广使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即“互联网+监管”,进一步推进掌上执法及执法监督。
4、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本年度我局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件,已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答复并提交相关材料,复议结果为驳回申请人申请。我局行政行为未存在被复议机关撤销、确认违法、变更、责令履行等情形。
5、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及应诉情况。本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无因存在行政违法或不当被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形。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
1、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落实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规定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未发生因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未合理处置引发重大舆情等情况。
2、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一是在审计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完整、及时提供审计所需要的工作资料和数据。二是在审计整改中,严格按要求整改落实。
3、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本年度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未存在未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配合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工作等情况。
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今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未发生有违反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调解制度、仲裁制度的行为,并已及时报送年度统计分析报告。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梳理自身各项职责,积极落实各项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教育培训,强化财政干部法治思维。一是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局领导班子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学习宪法和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加强财政全体干部法治教育。组织干部扎实开展学法、知法、守法和依法行政的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法治观念以及依法办事能力。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能力、对具体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文书制作运用能力。
(二)规范行政执法,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规范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执法人员主体适格;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继续优化和完善我局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科学设定执法环节操作流程,对行政执法程序予以规范。三是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逐步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明确记录规则和记录程序。四是规范“掌上执法”操作。进一步推广“互联网+监管”,针对掌上执法系统操作进行各项培训,让执法人员更加熟悉掌上执法系统。五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供专业法律保障。
(三)健全决策机制,有效保障行政决策质量。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跟踪评价、责任追究等必经程序,完善行政决策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对行政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贯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加快推进构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变。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落实公开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合法性审查、统一发布等制度,并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审查质量。二是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及时对规范性文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要求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五)加强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一是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拓宽办事公开领域,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政务公开网络建设。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按规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加强执法信息互联互通。三是认真落实各项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的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投诉机制,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对群众检举、舆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松阳县财政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