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78046335_5/2018-00247     发布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18-04-02 11:51:22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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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的通知

 

局各科室、大队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根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对局党组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如下分工:

一、党组书记、局长潘建伟

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确保上级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推动全局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

(二)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组织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职责,并与局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个严禁”的贯彻落实,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支持执纪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助解决办案过程中的困难。

(四)切实加强对局“执行力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部署,亲自督办,进一步激发全局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述职述廉,带头讲廉政党课,坚持廉政谈话制度,着力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在勤政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叶根明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局领导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综合安全监管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监督检查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安全规章、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相关违法行为,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组织分管科室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提升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

(三)每季度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定期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定期检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点评工作成效,协调解决问题。全面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每年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对分管科室和职责范围内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五)主动及时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来信来访,带头领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党组成员、安委办副主任孟群伟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局领导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综合协调科(安委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协调解决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认真抓好安委办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

(二)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组织分管科室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提升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

(三)每季度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定期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定期检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点评工作成效,协调解决问题。全面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每年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对分管科室和职责范围内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五)主动及时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来信来访,带头领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党组成员、副局长蔡哲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局领导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行政许可科(危化矿山监管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AB岗工作、限时办结等制度,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组织分管科室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提升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

(三)每季度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定期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定期检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点评工作成效,协调解决问题。全面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每年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对分管科室和职责范围内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五)主动及时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来信来访,带头领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高文善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局领导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负责抓好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健全和完善机关管理制度,督查工作人员遵守机关规章制度有关情况,逐步完善机关廉政文化建设长效机制。

(二)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组织分管科室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提升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

(三)每季度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定期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定期检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点评工作成效,协调解决问题。全面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每年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对分管科室和职责范围内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五)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涵,深入推进局“执行力建设年”活动,紧盯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设。

(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加强对外出学习、考察、培训的管理,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严防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事件发生。


     中共松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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