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松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是全县残疾人代表组织和主管残疾人工作的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业务上接受上级残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口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八)开展残疾人事业的交流与合作。
(九)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地址:松阳县新华路29号
理 事 长:许明标
联系电话:0578-8065451
传 真:0578-8065451
邮 编:32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