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8年度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松阳县政府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松阳县城青云路208号,邮编:323400,电话:0578-8064810,电子邮箱:tianyuansongyang@163.com)。
一、概述
2018年,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衔接,落到实处,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加强领导,机构到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依托办公室配备1名兼职人员,相关业务责任科室配备1名联络员,相对固定地负责信息日常工作事务,做到领导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工作内容和任务明确,保证正常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完善制度,执行到位。按照《关于印发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6项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和考评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单独纳入科室年度考核范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相配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激励机制。此外,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从公文制作阶段进行规范,将公开工作与公文形成的主办人员与主管领导审查签批统筹考虑,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安全,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道路。
(三)拓展渠道,操作到位。根据县政府要求,及时、准确地编制和公开了2018年度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做好统计上报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结、规划、指导、监督和推进,形成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更新维护职责,加快更新速度,丰富公开内容,深化公众参与功能,做好依申请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加强好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技能。组织机关各科室联络员、局系统信息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信息报道开展2次专题业务培训,培训76人次。平时加强对业务科室在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件的业务指导。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松阳县(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2018年,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公开专栏发布524条,在“松阳县市场监督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118条,按月在松阳县政府网站民生实事食品安全板块对食品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定量检测结果进行公示,目前共公示12期,共计公示监督抽检食品、食用农产品406批次,其中生产加工食品66批次,流通环节预包装、散装食品51批次,食用农产品289批次。为推进松阳县“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室每日快速定性检测数据的公开工作,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每日汇总完成“松阳县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快速检测结果公示表”在县政府网站民生实事食品安全板块进行公开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8年,共接到三件通过信函形式的依申请公开申请。
(二)处理情况:因其中两件依申请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均属于主动公开范围,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寄的方式告知申请人其申请公开内容。而另外一件由于申请人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明确,邮寄补正申请告知书后,申请人并未重新提交申请。
四、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及历年未发生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以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虽然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较往年有较大的改观,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政府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的要进一步加强整合;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全面、及时,在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今后将从以下方面努力改进:一是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思想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成为对市场监管部门权力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二是更加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发挥红盾信息网、局外网、政务宣传栏、广播电视媒体、微博、微信等载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二)2018年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98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7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0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7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7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