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浙江省审计厅关于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审投[2016]54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决(结)算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2016]123号)精神,确保审计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我局拟定(修订)了《松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和《松阳县小额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此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该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17年10月19日-2017年10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人:杨益平,联系电话:8808363(558363)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松阳县审计局(地址:西屏街道新华路40号;邮编:323400;联系电话:8067790),并在信封上注明“《松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和《松阳县小额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备案办法》反馈意见”字样,有关单位提出意见请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松阳县小额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
松阳县审计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