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松阳县统计局党组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局机关党支部,各科室、中心、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制和反腐败工作,确保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科。决定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如下分工:
一、党组书记、局长周昌达
(一)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履行领导职责。
(二)负责组织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及上级统计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重点和责任分工计划。了解和掌握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与各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的情况
(三)坚持集体领导,加强民主作风,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落实工作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四)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用人上的失察和不正之风。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党纪党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遵守财经纪律,计划和使用好每一笔经费。
(五)带头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规制度,以统计“双强”行动为抓手,狠抓统计基础、统计管理和统计业务工作,积极推进统计重大改革工作,确保数据质量。加强全市统计行风建设,防止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行为。
(六)带头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及县委有关规定,带头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强化内部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美俊
(一)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作风建设负领导责任。
(二)协助主要负责人加强对局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情况的监督。对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提出改进意见。
(四)及时了解和掌握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履行对所分管科室干部特别是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认真开展对所分管科室干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五)组织所分管科室加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和党纪、政纪的学习,经常找干部交心、谈心,排查违纪苗头和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纠正。
(六)加强服务业、劳动工资、贸易等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督,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政策法规、行政审批以及统计业务工作,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七)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规章,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八)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及县委有关规定,带头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强化内部管理。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新雄
(一)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作风建设负领导责任。
(二)组织所分管科室加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和党纪、政纪的学习,经常找干部交心、谈心,排查违纪苗头和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纠正。
(三)及时了解和掌握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履行对所分管科室干部特别是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认真开展对所分管科室干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规章,严格执行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中的“四条红线”。加强农业生产统计、农村统计调查、城乡一体化调查、扶贫统计监测、1%人口抽样调查及各种社会类调查等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严格数据评估,确保数据质量。认真做好“三经普”公报发布、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普查先进评选和表彰等后续工作。认真梳理分管范围内来信来访件,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五)建立计算机及网络信息安全应急机制,积极构建统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继续深化信息化向乡镇延伸试点工作,全面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
(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及县委有关规定,带头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强化内部管理。开展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向局党组和上级纪检部门报告情况。
四、党组成员、总统计师王树斌
(一)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作风建设负领导责任。
(二)及时了解和掌握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履行对所分管科室干部特别是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认真开展对所分管科室干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组织所分管科室加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和党纪、政纪的学习,经常找干部交心、谈心,排查违纪苗头和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纠正。
(四)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规章,严格执行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中的“四条红线”。加强综合核算、工业、投资、能源等统计工作及园区统计监测、循环经济调查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严格数据评估,确保数据质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主要统计数据评估审核和分析,严格数据管理和发布程序,提高服务质量。认真梳理分管范围内来信来访件,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及县委有关规定,带头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强化内部管理。
五、党组成员吕玉萍
(一)认真做好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的资料等会前准备工作;做好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专题会议会前准备、会中记录及会后上报工作。
(二)协助主要负责人按有关干部《条例》做好局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用人上的失察和不正之风。
(三)协助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党纪党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控制各类会议,严格审查各类会议的费用收支情况。降低统计行政成本。
(三)协助各处理反映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规章,进一步推进统计行风建设。加强统计普法和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程序,坚持廉洁执法和文明执法。做好“六五”统计普法验收总结工作,科学谋划统计“七五”普法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增进面向企业负责人、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员“三个人”的普法针对性,扎实推进依法统计工作。
(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和县委有关规定,带头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强化内部管理。
六、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各科室(中心、队)主要负责人为所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上级统计部门、本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本科室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浙江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丽水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和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要点》,并对本科室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
中共松阳县统计局党组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