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斋坛乡“洁净机关”行动方案
索引号: 00266476_7/2015-02116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5-06-10 16:01:0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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斋政〔2015〕19号

 

松阳县斋坛乡“洁净机关”行动方案

 

为加强斋坛乡机关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建设,进一步打造舒适整洁的办公服务环境,提高机关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发挥机关单位的带头示范作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思想,围绕“田园松阳”建设目标,以深入推进“六边三化三美”行动为契机,加强和改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不断改善机关办公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营造文明、清洁、高效、节约、和谐的政务环境,为全面建设生活富裕、家园秀美、人文和谐的“田园松阳”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洁净机关”行动,全面整治办公场所影响环境的“脏乱差”问题,明显改善办公和服务环境,完善机关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示范带动我乡居民增强环境卫生意识,提高生活品质。

三、主要任务

1.加强机关大院卫生整治。要加大对机关大院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的力度,确保机关大院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物品摆放整齐,水沟排水畅通;全面拆除乱搭乱建,加强建筑物外立面的美化工作,消除“赤膊墙”;全面整治机关厕所,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有条件的要及时进行洁化改造;加强大院周边环境整治,不得乱贴乱挂各类广告、标牌;重大活动的挂贴布置需符合观瞻要求,加强机关大院种植绿化工作,及时修整草坪、绿化带,确保树木、花苑整齐无杂草。

2.加强机关办公楼环境卫生管理。办公楼内禁止乱贴乱涂乱挂,需上墙公告的材料应统一张贴公告栏,同时应及时清理更新公告栏内容,保持公告栏清爽整齐。楼内垃圾及时清理,禁止乱堆乱放,防火通道及楼道严禁堆放各类物品。会议室、活动室、门厅等公共场所需张贴醒目禁烟标识,努力创建无烟单位。会议室、活动室等要定人管理维护,设施损坏的应及时进行维修。

3.加强办公室内部环境管理。要做到办公室地面干净、整洁、无尘土、杂物、烟蒂、无卫生死角;门窗、玻璃、电灯、空调、电话、电脑、复印机干净整洁;墙壁、屋顶无蜘蛛网、污迹、无乱写乱画;沙发、茶几、书本等物品摆放有序、干净整洁;纸篓、烟缸等要勤倒、勤整理;要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随地吐痰、扔垃圾。制订机关内部公共场所卫生值日制度,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4.加强机关食堂环境管理。机关食堂须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消毒保洁设施齐全,厨房内外保持清洁卫生。

5.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坚持科学消杀,做到定期消杀和突击消杀相结合,清除“四害”滋生地,严格控制“四害”密度在国家标准内,切断细菌病毒传播途径,有效控制“四害”与人的交叉感染。

6.加强节约用能管理。形成节约用能的良好习惯,按要求开启、使用空调,避免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在长时间无人使用时的待机耗能,及时关闭电灯、水龙头,避免“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发生。节约使用打印纸等办公耗材,加强办公设备耗材管理,严格控制耗材使用量,提高耗材使用效益。

7.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将“洁净机关”行动与“田园松阳”建设和“六边三化三美”行动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共同推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日常抓、抓日常,积极加强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绿化长效管理机制,着力提高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水平。

四、进度要求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5月25日-2015年5月31日)在本单位开展洁化行动,集中清理现有垃圾,特别是卫生死角要及时做好清理工作,确保机关大院的办公环境明显改善。

(二)整改完善阶段(2015年6月1日-2015年7月30日)对本单位的集中整治进行自查自纠,在县机关事务局督查的基础上,针对提出的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到位的迅速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机关环境卫生治理,是省委、市委对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的要求所在,是全面推进“田园松阳”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树立机关形象、提升机关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也是改进提升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的有力途径,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布置工作任务,并将任务明确到人到点,切实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宣传报道行动进展情况,做到日常宣传不断线,重点宣传掀高潮,形成创建“洁净机关”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广泛带动各村居民深入推进卫生环境综合保洁,为加快建设生活富裕、家园秀美、人文和谐的“田园松阳”提供坚实保障。

斋坛乡人民政府

2015年 5月 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斋坛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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