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市镇党政办工作规则、职能
索引号: 74505238_2/2011-01581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1-11-16 15:06:0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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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是镇人民政府的综合性办事机构,具体处理镇政府日常政府,管理机关事物,为领导服务,为机关服务,为基层服务。

 

主要职责

(一)协助镇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镇政府、镇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受理镇政府各部门公文起草发送。受镇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提出审核意见,报镇政府领导审批。

(三)根据镇政府的工作重点和镇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加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督促检查镇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镇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镇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镇政府领导报告。

(五)负责镇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镇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六)负责镇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镇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项活动安排。

(七)负责向镇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镇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镇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重大事件。

(八)负责指导全镇政务信息工作及行政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建设。

(九)负责镇政府外事管理和协调工作。

(十)负责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镇党委、镇政府的重要来宾接待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镇政府驻外联络处、政府办事中心和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

(十三)负责协调镇直属企事业单位民兵预备役工作。

(十四)负责班里镇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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