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委〔2010〕4号
关于评选2009年度优秀党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促进基层组织建设,乡党委决定,评选2009年度优秀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评选范围:全乡各支部的正式党员
评选名额:全乡20名,各支部1名。
二、优秀党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在农村各项建设中,能发扬主人翁精神,解放思想、勇于创新、踏实工作,完成本职工作优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七大精神,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是农村中带领群众勤劳致富的榜样;是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中工作、生活的业务骨干,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各农村支部要结合分类积分亮化考评工作,组织观念强,积极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经常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接受和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乐于牺牲个人的利益。
5、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坚持党性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不以权谋私,敢于向歪风邪气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优秀党员的评选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产生,报乡党委审定。
2、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突出,具有代表性,要保证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不能降低标准凑数。
3、各村党支部评选的优秀党员是书记、主任的,乡党委还要与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结果挂钩审核。
4、继续实行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
5、各支部评选优秀党员后,要认真填写优秀党员登记表(附后),党支部签署意见盖上公章,于2010年3月1日前报乡党委,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中共枫坪乡委员会
2010年2月10日
主题词:优秀党员评选通知 |
抄 送:县委组织部 |
枫坪乡党政办公室 2010年2月10日印发 |
枫坪乡2009年度优秀党员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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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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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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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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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支 部 意 见 |
党支部(章) 年 月 日 | 乡 党 委 意 见 |
中共枫坪乡委员会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