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根据省农险办近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政策性农业保险水稻保费财政补贴的通知》,作为欠发达地区的我市水稻保费财政补贴比例由75%提高到90%,其中,80%的保费由中央、省财政补贴。
据了解,今年起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水稻、油菜品种列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中央财政给予水稻、油菜保险品种35%的保费补贴。为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我省原定省财政补贴比例不变,新增中央财政补贴由农户和县(市、区)共享。调整后,发达地区水稻保费由中央财政补贴35%,省财政补贴30%,县财政补贴25%,农户自交10%。而我市等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地区水稻保费则由中央财政补贴35%,省财政补贴45%,县财政补贴10%,农户自交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