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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月1日起施行
2008-04-22


   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开始施行,我省群众查阅政府“红头文件”将更加便捷。从当天起,各个省级单位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受理点。查阅、受理点都将有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电脑、复印机、电话等设施,提高市民查阅效率。这是记者今天从省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的。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应将形成或变更的政府信息加载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中,方便网民及时了解最新信息。

  据了解,省档案馆将作为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和受理点,浙江图书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而各个省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受理点,主要提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和受理。今后,我省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各个查阅、受理点互动服务。

  目前,除公共档案馆、图书馆外,想要查阅省政府“红头文件”的群众,还可以登录政府门户网站、拨打“114号码百事通”浙江阳光政务信息平台,或者到各办事大厅、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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