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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为能繁母猪提供政策性保险
2008-02-22


     21日从浙江省保监局获悉,自去年下半年全面开展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以来,该省目前已经建立起具有浙江特色的能繁母猪保险制度,能繁母猪参保率也已超过65%。

  浙江省是在去年8月份由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文,要求在全省开展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有效降低养殖能繁母猪的风险,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该省的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按照农户自愿参保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原则展开。凡是浙江省内符合条件的能繁母猪均可作为保险标的参加保险,保险可以为11类重大病害所引致的能繁母猪直接死亡提供政策性理赔。

  政策性能繁母猪的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险费为每头60元,其中,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县,由省财政承担60%,地方财政承担20%,饲养户承担20%;其他地区,由省财政承担20%,地方财政承担60,饲养户承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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