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由丽水市委组织部、市国土资源局联合组织的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班在我县开班。
在培训动员会上,市国土资源局纪委书记叶汝明就此次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目的、意义作了深刻的阐述,并结合本地区的国土资源发展形势和工作实际中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
据介绍,本次乡镇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班为期三天,内容涉及耕地保护、土地利用规划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征地补偿与安置,土地权利,矿产资源开发,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建设用地与农村宅基地管理,国土资源听证、国土资源违法案例分析八个方面。培训班将对参训人员进行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测试。
我县20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以及分管国土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