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象溪镇南坑口村书记黄永生电话响个不停,因为他要将刚列入本村村规民约中的计生规定告诉各在外打工的村民,使他们能及时了解,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远在温州打工的村民潘必明夫妇就是其中一对育龄夫妻。接到村书记的电话,听着村书记语重心长的嘱咐,潘必明夫妇很是感动,马上就说:“书记您放心,我们在此向您保证计划生育,不再生第二胎了。”在永康打工的叶金娥,经过该村主任陈松奎三番五次的劝说后,也转变了一直以来的旧观念,深知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并回来领取了独生子女证,表示她计划生育的决心。
南坑口村的驻村干部告诉记者,“以前的南坑口村计划生育观念淡薄,重男轻女的现象比较严重,很多村民都想生第二胎,甚至是第三胎。今年以来,村两委在计划生育上下了大功夫。村民计划生育观念有了很大的提高。记者也在该村的村规民约上看到,为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该村在《村规民约》中对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制订了“三不”政策,即“不办理一切证照、不享受镇村一切福利待遇、五年内不分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