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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溪镇荣获“浙江东海文化明珠”称号
2007-04-28


  近日,浙江省文化厅发文公布,命名33个街道、镇(乡)为“浙江东海文化明珠”,我县象溪镇喜摘丽水市唯一一颗“明珠”。
  “浙江东海文化明珠”工程是由省委宣传部等6部门联合组织实施的基层文化建设工程。象溪镇在创建“东海明珠”工程过程中,始终坚持软、硬件一起抓。硬件上,拥有多功能活动中心、藏书1.5万册、村级文化活动场所普及率达80%以上;近两年,在文化阵地建设、文化系列活动开展等方面共投入资金50万余元。软件上,拥有6支稳定活跃的基层文化队伍。共享共用的资源,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管理有序的文化市场,规范的各项管理制度为象溪镇创建省级“东海明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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