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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被确定为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第二批试点城市
2007-04-12
日前,省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根据省政府和建设部有关要求,在各城市(城区)申报的基础上,通过审查,确定了宁波市(江东区、海曙区)等11个城市(城区)为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第二批试点城市(城区),我县榜上有名,一同被列入的还有我市的龙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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