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机关第二幼儿园因工作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若干名幼儿教师和保育员。现就有关招聘事宜通告如下:
一、幼儿教师应聘条件:
1、具有中等幼儿师范毕业或职幼毕业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2、热爱幼教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较强的责任心,能专心从教;
3、具备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经市妇幼保健院体检合格者。
二、保育员招聘条件:
1.热爱幼儿,富有爱心、耐心;
2.高中以上学历,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6月26日至7月11日(正常工作时间内)
报名地点:丽水市机关第二幼儿园园长室
四、提供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咨询电话: 2129948 213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