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浙江省食用菌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木制玩具质量检验中心、浙江省烟花爆竹质量检验中心和丽水市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务态度好,身体健康。
2、岗位专业等条件
|
专业 |
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工作经历 |
备注 |
|
食品微生物检测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工程师及以上 |
两年以上 |
学历、职称具备条件之一 |
|
建筑材料检测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工程师及以上 |
两年以上 |
|
计算机网络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工程师及以上 |
两年以上 |
|
电子电气
(信息通讯)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工程师及以上 |
两年以上 |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07年12月17日——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三楼办公室(灯塔街 161
号)。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和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原件)。
4、招聘程序包括考试、考察等(有关时间、要求等另行通知),择优录用。
三、招聘后的待遇
招聘后为本单位编外用工,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缴纳养老、大病等相关保险,其他待遇按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133019,联系人:张蕾蕾。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