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松阳县门户网站 > 综合信息 > 人才市场
松阳县关于2007年公开招考高中教师的公告
2007-04-23


根据县编委会议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招考录用高中教师2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对象与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热爱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教师基本素质。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历届生。
报考学科应是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
二、   录用名额
录取名额20人。其专业为语文3人,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化学各2人,体育2人(男女各1人),物理、计算机、农口种植类各1人。
三、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于2007年4月27日-5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松阳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生可由学校出具毕业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往届生还须交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2007年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本县户籍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招考计划和报名人数的比例, 不足1:1.5的,按比例核减招考计划(紧缺学科开考比例不限)。如因报名不足等原因,视具体情况对个别学科名额可作适当调整。
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须交验相应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
2、考试:包括笔试和实践考核,笔试内容为文综、理综与学科专业知识,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其中文综或理综40分,学科专业知识60分,合计以50%计入总分,5月18日上午8:30-11:30,在县实验小学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和附加分之和按招考专业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实践考核对象。实践考核分面试和说课两方面,满分100分,其中面试60分,说课40分,合计以50%计入总分。面试、说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者须携带身份证,否则不予考试。实践成绩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
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免予考试经考核合格者直接录用。
3、体检:参加招考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50%+实践考核50%+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有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依次递补。
四、附加分
获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称号加3分(只能计加一次)。
四、考核录用
按考试综合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本次招考的录用人员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由教育局统一分配,试用期1年。
 
 
 
松   阳   县  教  育  局
松阳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07年4月23日

  
    
    
    
    
    
    
相关文章 【推荐】 【打印】 【关闭】
[网站地图] [意见征集]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后台管理]
浙ICP备06037381号
主办: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