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公开选调1名机关工作人员。
一、选调范围
丽水市本级、县(市、区)机关和参依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敬业爱岗。
2、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男性。
6、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1、报名
报名时间:2007年4月13日—4月18日
报名地点:丽水市移民办(市行政中心主楼0240室)
联系人及电话:汤先生 2091716 13957067882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时须随带选调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同意)、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1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2、资格审查
由市移民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选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3、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7年4月22日。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文字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高低排列名次,按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报名数不足5人不开考。
4、面试
面试时间为2007年5月上旬。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
5、考察和体检
考察时间为5月中旬。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调人选。
6、录用
拟调人选及其他有关事项通过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录用。
二○○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