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出台《政策性林火火灾保险理赔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全县146.3万亩林地推行森林火灾保险政策。为林业建设撑起了强有力的保护伞。
列入本次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有生态公益林、林场55万亩,商品林91.3万亩,全县合计林木保险面积为146.3万亩。生态公益林、林场按500元/亩(面积为55万亩,每亩保费为0.5/年元),计保费为27.5万元;商品林按300元/亩(面积为91.3万亩,每亩保费为0.3元/年),计保费为27.39万元,共计保费金额为54.89万元/年。保险费用省农业政策性保险财政补助14.82万元,县财政补助9.88万元,林农自负部分30.19万元,林农自负部分由县林业局统一从森林植被恢复费中支出。
参加林木火灾保险后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及时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理赔资金按规定上缴县财政专户,经县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批准后用于灾后更新造林恢复植被,由县林业局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管理使用,并在灾后二年内组织更新造林恢复植被。资金用途及标准:生态公益林、林场理赔资金用途:更新造林250元/亩,二年抚育150元/亩,其它规划设计、技术指导、组织实施、抚育管理等100元/亩。商品林理赔林场资金用途:更新造林100元/亩,二年抚育100元/亩,其它如规划设计、技术指导、组织实施、抚育管理等100元/亩。
该险种的推出,实现了松阳林业保险零的突破,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现代林业服务体系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为建立森林资产保护风险机制,巩固和发展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全面深化我县林业各项配套改革,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