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松阳县门户网站 > 综合信息 > 今日松阳
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2008-09-17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建金[2008]16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2008年9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8]249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08年9月16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由现行的4.77%调整到4.59%,下调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5.22%调整到5.13%,下调0.09个百分点。

  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对利率调整后各方面的反应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我部。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附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相关文章 【推荐】 【打印】 【关闭】
·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调整 (2007-09-05)
[网站地图] [意见征集]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后台管理]
浙ICP备06037381号
主办: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