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7月30日组织我县相关部门对我县4万吨/日供水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
验收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项目业主的工程建设管理报告、规划设计单位的工程设计报告、施工单位代表的施工报告、监理限单位的监理工作报告及县质检部门的报告,各职能部门发表了意见和建议。验收会议议定:该工程于2003年12月开工,2005年12月试通水,投入建设资金7176万元,比概算总投资7553万元节约资金376万元;2006年3月通过交工和各单项验收并经过两年的试运行,各项指标符合工程设计要求,供水正常、安全;整个工程实施程序符合规定、管理到位。在综合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验收委员会对这项省、市、县三级重点工程和国债项目给予高度评价与肯定,同时提出了如何加强水源保护等后续管理意见,同意竣工验收,总体质量评定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