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海鹰在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了《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显示,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维护了公平正义。
关键词一:严打
去年我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220人,提起公诉3223人。
在执法过程中,重点打击严重危害国家政治稳定、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犯罪。共批准逮捕“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嫌疑人14人,起诉14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毒品犯罪嫌疑人307人,起诉338人;批准逮捕盗窃、抢夺、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嫌疑人1094人,起诉1272人;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8人,起诉12人。依法办理了杜益敏集资诈骗案、张文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具较大影响的案件,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政治稳定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关键词二:人性化
宽严相济,人性化执法是检察机关的工作原则。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过失犯,以及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可捕可不捕的不批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起诉。去年,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3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70人。
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881件,办结涉检信访案件59件,息诉48件,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如,松阳县检察院成功平息一起因非法获取高考试题案引发的复杂信访事件,庆元县检察院实现赴省进京零上访等。
关键词三:反腐
全市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41件151人,已侦查终结提起公诉134件14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50余万元。
去年,全市检察机关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30件,查办渎职犯罪重特大案件7件,查处科局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44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查处林业、工程建设、交通、安监等系统或领域窝案串案72件75人。依法查处省安监局矿山安全监察处原副处长陆平、市安监局原副局长戴蔚等安监系统受贿案件7件7人。
关键词四:监督
执法过程中,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在刑事诉讼案中,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5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撤案42件。
全市共办理民事案件督促起诉137件,为国家挽回损失4.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