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缙云县正式实施新一轮的行政区划调整。通过此次调整,缙云原先的9镇15乡将整合成8镇8乡。这标志着缙云县为谋求争先进位,激活发展潜力,拓展发展空间,促进资源要素集约配置,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在“十一五”期间缙云实现“撤县建市”的目标迈出了扎实的一步。
行政区划调整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缙云县曾在1992年进行过行政区划调整,把5区46个乡镇撤并为9镇15乡。十六年过去了,如今的缙云县已从一个传统农业县,迈入了以工业化、城市化为主导,统筹城乡发展的新阶段。同时,乡镇规模偏小、承载能力较弱、辐射带动不强、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等弊端逐步显现并日益突出。因此,缙云县委、县政府根据发展的需要,作出了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决定,为大气创业、大力创新,构建“四型缙云”搭建新平台。
根据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缙云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和复函,缙云县行政区划具体调整的方案为:撤销新碧镇、城北乡建制,其行政区划并入五云镇,将新建镇的岩沿、西岩、梅溪3个行政村划归五云镇管辖;调整后,五云镇辖6个社区,79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复兴街154号)。撤销新川乡、双川乡建制,其行政区划并入新建镇;调整后,新建镇辖81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新溪路238号)。撤销雁岭乡、白竹乡建制,其行政区划并入壶镇镇;调整后,壶镇镇辖130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溪东北路108号)。撤销南溪乡、木栗乡建制,其行政区划并入大洋镇;调整后,大洋镇辖27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箬川西路58号)。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非常强的工作,牵涉许多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为将这件利民的大事做好,缙云县以和谐稳定为前提,去年就着手进行了大量、充分、细致的行政区划调整调查研究和前期准备工作,建立了由县四套班子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班子都先后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调整方案,集思广益,群策群力。
为配合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实施,缙云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文件,对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财务、资产、印章、档案等事项的管理使用都有详细、明确规定,调整后对土地整理、“康庄工程”等各项利民惠民的政策措施一律保持不变,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