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决定: 免去罗培元同志的中共云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叶丽娅同志的中共庆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叶理强同志的中共缙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周永龙同志的中共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吴道法同志的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中 共 丽 水 市 委 200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