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质监局为配合《节约能源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贯彻宣传节约能源法,建设节约型社会,保障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顺利实施,对辖区13家企业销售的26个品牌的66种规格型号的产品组织了一次能源效率标识的专项检查。
一是重点对辖区内的4家家电卖场已列入第一、第二批能源效率标识的家用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等三大类电器的能源标识张贴情况,检查发现,绝大部分的产品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样式、规格符合规定要求。但也存在少数漏贴现象,对消费者造成误导,针对漏贴能源效率标识的现象,执法人员已要求商家立即改正,做到能源效率标识清晰可辨。二是对2008年6月1日起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的第三批产品即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简称电动机)、冷水机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五类产品能效标识情况也进行了检查。因都在6月前进的货,大部分没有加贴能效标识,但也有做得好的,如樱花卫厨有限公司生产的燃气热水器、广东欧普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节能灯都加贴了正确的能效标识。针对没有能效标识的情况,提出了今后进货验明能效标识的建议。三是加强宣传。每走一家企业,就积极宣传《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实施能效标识的产品及时间要求,使其及时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能效标识制度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