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县总工会积极采取三项措施,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农民工权益宣传。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县总工会组织工会干部认真学习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的实施办法》,开展了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题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宣传重点是制止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积极推进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共发放规范农民工工资行为等宣传图片170多张,发送《劳动合同法》、《农民工维权指南》及工会劳动保护知识等小册子175多册,提供咨询560多人次。营造了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农民工工资清欠。县总工会协助县人事劳动保障局从去年的第四季度到今年初积极开展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动,这次行动以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工地等企业为重点,共处理拖欠工资案件16起,清理拖欠民工工资达26.47万元。对发现个别用人单位招工时存在违规收取押金或培训费等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
三、加大农民工困难帮扶。为使农民工深情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和工会组织“家”的温暖,县总工会着力帮助农民工解决生产生活及子女就学等实际困难: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农民工85户,慰问金额195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