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浙江省委宣传部、省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浙江省广播电视局联合评比的2007年度浙江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奖单位(全省28个获奖单位),我县广播电视台名列其中,为丽水市3家获奖单位之一。
一年来,县广播电视台通过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水平等多方面的努力,没有发生人为播出事故、技术责任事故和其它安全事故,各前端停播率小于每百小时30秒,在发生几次信号源异常时,工作人员都能最早发现并及时发出预警报告,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圆满地完成了保障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等一系列安全播出重要任务,在全年日常安全播出工作中很好地完成了广播电视节目的优质安全播出,取得了显著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