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有关单位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华和香同志任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郑红月同志任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吴菊美同志任松阳县妇女联合会主任科员;
戴养文同志任松阳县人民法院主任科员;
叶世法同志任松阳县人民法院主任科员;
兰木兴同志任松阳县人民法院主任科员;
马松青同志任松阳县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
叶志平同志任松阳县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
徐梅红同志任松阳县西屏镇人民政府主任科员;
王金球同志任松阳县玉岩镇人民政府主任科员;
吴庆法同志任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主任科员;
叶昌明同志任松阳县叶村乡人民政府主任科员;
李海水同志任松阳县樟溪乡人民政府主任科员;
叶国章同志任松阳县竹源乡人民政府主任科员;
周友和同志任松阳县竹源乡人民政府主任科员;
潘思军同志任松阳县竹源乡人民政府主任科员;
宋明正同志任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金关火同志任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叶伟华同志任松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主任科员;
徐伟锋同志任中共松阳县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
宋金贵同志任松阳县精神文明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李坤林同志任松阳县残疾人联合会副主任科员;
程允平同志任松阳县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
李珍莲同志任松阳县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
王跃军同志任松阳县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方芳同志任松阳县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叶文忠同志任松阳县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梁婉飞同志任松阳县玉岩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
何伟红同志任松阳县大东坝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
吴土伟同志任松阳县樟溪乡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
免去王云月同志的松阳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兰木兴同志的松阳县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小中同志的松阳县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李珍莲同志的松阳县大东坝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钟水莲同志的松阳县象溪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何伟红同志的松阳县赤寿乡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李坤林同志的松阳县叶村乡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职务。
中共松阳县委
200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