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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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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委发 〔2008〕8号
 
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2007年,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三县并举”发展战略,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突出重点,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出色地完成了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推进了松阳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县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经考核评审,县委、县政府决定,授予下列6个单位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县财政局 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局  象溪镇  三都乡  枫坪乡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继续努力,再立新功。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八届五次全会提出的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县”决定,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08年2月21日

 
 
 
 
 
    
    
    
    
    
    
主题词: 表彰先进 党风廉政建设 通报
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2008年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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