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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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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委发〔2007〕51号
中共松阳县委关于停止刘国永同志职务的决定
经查,中共松阳县第八届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共玉岩镇党委书记刘国永涉嫌严重违纪问题,县委研究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由中共松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刘国永同志的问题立案调查,停止其担任的中共松阳县第八届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共玉岩镇党委书记职务。
中共松阳县委
2007年8月1 日
主题词:
纪律处分 停职 立案 刘国永 决定
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2007年8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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