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2007年度县直机关单位工作考核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07年5月9日
2007年度县直机关单位工作考核意见
为扎实推进“群众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活动和“作风建设年、项目落实年、工业服务年”活动,促进县直机关增强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全面客观地衡量和评价县直各单位的工作,完善干部激励机制,促进县委、县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本考核意见。
一、考核对象
县直机关部委办局(含条管为主的单位,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1、目标责任制;
2、工业经济责任制;
3、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服务乡镇、企业和基层;
5、信访工作;
6、工作扣分、督查扣分和突破性工作加分。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重点考核、累计积分、综合评价”的方法进行,总分100分。
(一)目标责任制(50分)
考核分党群及其它部门和政府所属及相关部门两类进行(其中所含县委、县政府交办任务5分,分别由县委、县政府领导视各单位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打分),具体考核办法由县委办和县府办另行制订。
(二)工业经济责任制(20分)
完成选商引资任务的得基本分,企业当年引进销售收入500万元(含)以上或实际投资500万元(含)以上加1分;新引进企业当年实际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加2分;新引进当年实际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加3分。
(三)服务乡镇、企业和基层(25分)
1、联系乡镇工作5分。根据所联系乡镇综合考核总得分乘5%计为该项得分,所联系乡镇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一票否决,各扣0.5分。
2、为乡镇、为企业、为基层服务20分。考核采取综合评价的方法进行,即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基层单位班子集体对部门开展“三创”、“三年”活动情况和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其中涉工部门的服务情况由企业和乡镇工办等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办法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制订。
(四)信访工作(5分)
具体考核办法由县信访局制订。
(五)工作扣分、督查扣分和突破性工作加分
1、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三项工作考核采取倒扣分方法进行。每项考核分数达90分(含)为达标,分数低于90分的从总考核分中按每低于1分中倒扣0.5分。单位班子成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包括查处后调离)扣其原单位3分;如违法当事人属工作调动的对象,其违法行为发生在原调出单位的,扣原调出单位3分,扣新调入单位1.5分。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实行举证扣分制,以发现问题或接到举报经查实后视情倒扣分,各项限扣分为1分,分别由县委政法委、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牵头考核。
3、在县经济环境投诉中心(作风办、“三创”办)发生投诉并经查实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性质特别恶劣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4、发生被上级通报的进京上访事件每起扣1分。
5、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未完成任务的扣2分。
6、督查扣分具体考核办法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制定(扣分最高不超过5分)。
7、2007年度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上表彰的,由县机关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加分(加分办法见附件2)。
四、奖惩办法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其中政府所属及相关部门优秀档次设10名〔政府所属及相关部门分五个组考核,各组考核得分排名第一位的定为优秀;对各组排名第二、三位的,经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后,从中取5名优秀;对各组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经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后,再确定倒数两位(具体分组名单由县府办拟定)〕。党群及其它部门优秀档次设5名〔党群及其它部门分两个组考核,各组考核得分排名第一位的定为优秀,对各组排名第二、三位的,经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后,从中取3名优秀;对各组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经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后,确定1名末位(具体分组名单由县委办拟定)〕。
(二)考核优秀单位由县委、县政府授予“综合考核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同时奖励领导班子成员(2007年度在该单位的任职须满半年以上,下同)人均2500元奖金(正职按班子成员人均2.0的系数发放,副县级领导除外),干部年度考核(公务员考核)评定优秀等次的比例按15%掌握,并作为领导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对政府和党群排名第一位的单位党政正职另奖励1500元奖金。
(三)本职工作完成差,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或失误的,列为考核不合格单位。
(四)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或政府所属及相关部门得分排名倒数两位,党群及其它部门得分排名最后一位的,予以黄牌警告;连续两年黄牌警告的单位,对领导班子正职予以诫免或降级使用。对条管单位,建议其主管部门予以相应处罚。
(五)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或黄牌警告或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评定优秀等次及各类评先资格)。
六、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由县机关工作督查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本办法由县机关工作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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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工作考核 县直机关 2007年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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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2007年5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