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县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了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村)的创建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命名表彰下列乡镇、单位(村)为县级文明乡镇和县级文明单位(村):
一、县级文明乡镇(2个):
大东坝镇 板桥乡
二、县级文明单位(村)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6个)
松阳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松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松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新松阳》采编中心
松阳县第一中学 松阳县良种繁育场
(二)乡镇(21个)
西屏镇:二村 古市镇:八村 上五木村
象溪镇:象溪一村石马源村 南坑源村
玉岩镇:支木村吴山头村
叶村乡:叶村村 河头村
斋坛乡:乡卫生院 三都乡:黄岭根村
四都乡:平田村 竹源乡:大岭头村
樟溪乡:谷山垄村 大徐村 新处乡:石塘村
谢村乡:西坑村 枫坪乡:根下村
板桥乡:乡卫生院 裕溪乡:小槎村
希望受到命名表彰的文明乡镇和文明单位(村)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争取更大的成绩。其他单位要以文明乡镇和文明单位(村)为榜样,继续深入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促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0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