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水市委:
丽干通〔2007〕3号文件通知,提议陈长康同志不再担任松阳县政协副主席职务。根据市委文件精神和政协章程,陈长康同志现已辞去松阳县政协副主席职务。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2007年2月6日,政协松阳县第六届委员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到委员22名,实到委员20名,符合政协章程规定,经审议,一致同意陈长康同志辞去政协松阳县第六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特此报告
中共松阳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