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长勇同志在全县非公有制企业
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07年1月18日)
一、实事求是,分析现状,进一步增强做好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县委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来谋划和推动全县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围绕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局、建设“五好”党组织的目标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狠抓落实,党的覆盖面得到有效拓展,党建工作总体形势良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多方联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齐抓共创的机制初步形成
县委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职责任务、具体措施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县委及有关乡镇党委、县有关单位党组织分级成立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研究和部署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纳入乡镇、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全县共有1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联系了27家企业。与此同时,工商、税务等部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合力共抓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有力地推动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分类指导,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根据企业类型、规模和党员人数等不同情况,采取单独建、联合建等多种方式,加大企业党组织组建力度。全县30名职工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已建立党组织25家,其中党总支2个,党支部23个。共向8家较大规模、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选派了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员“亮身份、作表率”。同时,在51家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4家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共青团组织。围绕服务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拓展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功能。认真实施“金点子”工程,拓宽党组织参与企业决策的渠道,为企业发展提出了一批有较高质量的合理化建议。积极开展了“争先创优”、“党员责任区”等活动,鼓励和组织党员在本职岗位和急难险重的任务中勇挑重担,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有效地将企业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工作融为一体,在增强企业发展内在动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创新载体,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活力和党员队伍素质明显增强
开展了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通过科学设置职位、落实工作职责、强化目标考核等措施,有效增强了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先锋意识。推行了“企务恳谈会”制度,在联系职工、沟通业主和参与决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企业党组织按照“小型、多样、灵活、实际”的原则,不断创新载体,积极开展技术比武、演讲比赛、联欢晚会、谈心学习日等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和员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实施人才工程,按照“政治坚定、熟悉党建工作,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和生产技能”的要求,采取过渡留任、内部选拔、推荐委派、公开选派等方式,积极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同时采取专题培训、主题演讲、现身说法等方式加大培训力度,有效提高了党组织负责人的素质和能力。注重从农村、机关事业单位、退伍军人中接转党员,在企业经营和技术骨干中发展党员,在生产一线的优秀青年中考察吸收党员,积极壮大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员队伍。
从我县这几年的实践看,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探索了一些成功经验。但是,与省、市委提出的党建工作目标相比,与先进地区的党建成功经验相比,与我县工业强县的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双覆盖”有待加强。一是组织覆盖有待加强。据统计,全县75家30名职工以上的非公企业中,仅有25家单独建立了党组织,占企业数的33%。其中,23家80人以上企业建党组织的比例为65%,50-99人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15家企业建党组织的比例为38%,100人以上的18家企业建党组织的比例为78%,这三类企业的建党组织比例,与省委提出的100%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此外,在全县已建立的25个非公企业党组织中,有12个企业党组织的党员在3-5名之间,存在着“自然消失”的隐患。二是工作覆盖有待加强。目前,30名职工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数只有350余人,仅占全县党员总数的3%。全县30名职工以上非公企业的从业人员有6300余人,党员数仅占其中的6%。同时,还有13家企业只有1-2名党员,有35家企业没有党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有企业无党员”、“有党员无组织”的现象;少数党组织负责人素质不高、党务工作者经验不足问题还比较突出,个别企业党组织书记在开展工作时视野不宽、思路不畅,习惯于老思路、老办法,缺乏创新精神,思想上存在顾忌等。
(二)非公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发挥仍显不足。一是在推动促进上,没有很好围绕企业发展中心,积极向企业决策层建言献策,开展的活动针对性不强,影响力不大;二是在团结凝聚上,没有对群团组织进行有效的领导和指导,党组织缺乏凝聚力和影响力;三是在监督协调上,一些企业党组织没能很好地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很好地引导和监督企业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没能有效帮助企业理顺关系、化解矛盾,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四是在党员教育管理上,缺乏针对性,方法单一,手段落后,措施乏力,管理松散,有效性不强,造成了党员的主体意识、参与性淡薄,模范带头作用逐渐退化。
(三)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还需加大。一是少数领导对抓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现象,在具体工作中,关心企业生产经营、上缴税收等经济指标多,过问党建工作少;二是少数乡镇党委对本地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底子不清、情况不明,没有定期交流情况,研究工作;三是保障机制不够到位,对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的经费、时间、场所等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致使一些困难企业的党建工作无法有效开展。
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是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正确把握我县实际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自觉放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中来谋划,自觉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部署中来实践,自觉放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伟大工程中来推动,自觉放到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健全先进性长效机制的实际工作中来落实,全面提升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努力实现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新突破
县委研究,今后三年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确立一个目标,即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要求,争取通过三年的努力,使我县一半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达到“五好”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即突出“夯实基础”和“发挥作用”两个重点,进一步加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的力度,积极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不断强化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影响力、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明确三项任务,一是职工在50-99人且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基本建立党组织,并争取在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前完成。二是30名以上职工的企业要有党员。三是80名以上职工的企业都要建立党组织。
根据以上工作目标,主要采取以下五方面工作措施:
(一)抓覆盖、强基础。一是要突出重点。要重点抓好职工在50-99人且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的党组织建设。对这类企业中已建党组织,但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上级主管党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指导;二是要灵活设置。凡具备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都应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非公有制企业,要通过“建、联、挂、靠、派”等方式,采取领导挂钩、下派党建指导员等措施,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在3名以上、50名以下的,应单独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或接近50名、100名的,可分别建立党总支、党委;对于没有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党的工作覆盖。凡30名职工以上没有党员的企业都要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三是要落实责任。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上级党组织加强管理”的原则,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明确隶属关系,理顺管理体制。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一般由所在地的乡镇、工业园区机关部门党组织领导,行业特征明显的,可以由行业党组织管理,少数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经济贡献大的企业,其党组织可以适当提高管理层次。
(二)抓探索、强功能。要进一步加强指导,按照“企业需要、党员欢迎、职工拥护、上级认可、业主支持”的要求,帮助企业党组织探索和建立发挥作用的具体途径与有效方法,使党组织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一要主动搭建参与平台。通过与企业行政领导一同商量确定决策议题、召开支委会研究提出建议、对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党员和广大职工建言献策、召开企务恳谈会、负责人力资源开发等平台,主动参与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活动。提倡党组织负责人分管或兼任人力资源工作,提倡党组织书记兼任工会主席;二要把握工作着力点。企业党组织要坚持把培育企业精神、创建企业文化作为党组织工作的着力点,通过创造提炼富有企业特点,展示企业形象文化品牌,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等,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积极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先进文化,陶冶职工情操,增强员工的社会责任感。三要创新发挥党员作用的载体。企业党组织要通过推行“党员责任区”、“先锋服务岗”等制度,积极开展“党员承诺”、“志愿者”等活动,激励和组织党员在本职岗位和急难险重的任务中勇挑重担,在企业自主创新、生产经营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抓争创、强规范。各单位在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时,要注意发挥企业党组织的争先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引导和鼓励企业党组织积极“创优争先”。一要继续开展“双争双比”活动。按照“突出重点、形成特色、抓点作样、全面推进”的原则,继续深入开展以“党组织比作用、党员比形象”为主要内容的“双争双比”活动,进一步推动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要把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争创”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村、企党组织“结对共创”活动,进一步加强交流,促进共同提高;二要开展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加大工作力度,投入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进一步推进企业党组织活动阵地的建设。已经组建党组织的企业,要努力达到“五个一”的要求,即:一间党员活动室、一个党员公示栏、一块党组织标识牌、一面党旗、一套党建工作制度。其中,党支部办公室和党员活动室要有固定场所,并配备电教设备、学习资料等基本设备和资料;三要扎实推进示范点建设。要确定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逐步形成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示范群。组织部门要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给予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必要的政策和资金倾斜,使示范点党建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富有创新,更好地发挥他们的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经验交流会和市、县示范点例会等制度,积极开展“十佳党组织”、“十佳党组织书记”、“十佳党员”的“三十佳”评选工作,对积极支持党建工作的业主、作用发挥明显的企业党组织和工作成效突出的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给予表彰奖励。
(四)抓队伍、强活力。要坚持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下大力气抓好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业主党员、技术经营骨干党员、生产一线党员为主体的“党员人才工程”。一要选配好企业党组织书记。通过内部选举产生、双向选择、公开招聘、推荐选派等办法,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党员,选配到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企业党员在5人以上、党组织书记由党员业主兼任的,一般要配备专职副书记;二要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把有党务工作经验、乐于奉献的党员纳入企业党务工作者人才库,并通过双向选择的形式向企业输送或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实地考察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工作,县委组织部每年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专题集中培训,2007年培训的任务是将所有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轮训一遍。三要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要认真分析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分布状况,制定党员发展计划,把发展党员重点向企业中的经营骨干、技术骨干、管理骨干、高知识层次人员以及一线优秀员工倾斜。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发展党员,必须由上一级党委(党组)审批,并坚持实行“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规范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在企业入党的员工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入党的对象要在本企业工作2年以上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在企业工作之前已是入党积极分子的,需在企业考察一年以上才能吸收为预备党员。离开原籍10年以上或在本企业工作8年以上的员工入党,企业党组织可以不征求原籍党组织的意见。凡需征求原籍党组织意见的,必须以原籍党组织党员大会的决议为依据。
(五)抓合力、强保障。一要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法》。充分利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建立党组织,努力实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干事有人员、学习有时间、活动有场所、工作有经费、待遇有保障。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经费补助机制,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上交的党费绝大多数要返还,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的补充。企业党组织的日常管理活动经费统一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纳入税前成本;二要积极争取业主支持。要把有计划地培训非公有制企业主,作为推动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的重要措施,积极整合培训资源,将党建工作纳入各类企业主培训班的内容,充分发挥统战、工商等部门的优势,加强对企业主的培训,引导企业主转变观念,进一步增强他们支持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要整合各方力量。全县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工作。组织部门要负责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牵头协调;宣传部门要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部门和工商联要会同工会、工商、经贸、科技等部门,认真做好非公制经济代表人士的综合评价工作,努力贯彻落实好综合评价结果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前置程序的要求;经贸部门和农办要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培训;人事劳动部门负责协调劳资矛盾,保障职工和企业的党群组织负责人的合法权益;工商部门负责指导个私(民营)协会和商品市场党组织建设;工会、团委、妇联负责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共青团及妇联组织组建及其规范化建设,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开展“推优入党”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外来人口政治身份的调查工作,在外来务工人员暂住证或居住证中增设“政治面貌”一栏,及时了解新登记暂住人口的政治身份。通过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是深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关键,各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着力推进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一)强化领导责任。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制度,县委常委每人联系2-3家非公有制企业,同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也要通过下派党建指导员等形式联系一批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指导帮助尽快建立党组织。二是继续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责任机制,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要求,切实承担起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责任,工业园区、经贸、乡镇党委(党组)每半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督促工作进展。
(二)做好分类指导。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企业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要善于把上级党委的精神、要求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对已经建立了党组织、工作比较规范、基础较好、党员人数较多的企业,要提高党建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对党建工作有一定的基础,但组织不够健全或党员人数较少的企业,要重点做好党组织的组建和党员发展工作;对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但规模较大的企业,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者联络员,积极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待时机成熟时再建立党组织;对于正在筹建的非公经济组织,要坚持抓储备,促同步,做到在企业签订合同的同时考虑党建工作,在企业筹建的同时为党组织选配负责人,在企业步入正常运营的同时建立党组织。
(三)加强督促检查。要按照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三年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时间要求,切实抓好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乡镇党委和工业园区党委,每月要将进展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实行每月通报。要建立和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制定明确的责任追究办法。同时为了及时、全面地掌握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有关情况,县委将建立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基础信息库,各有关单位也要对没有建立党组织和没有党员的企业,逐家列出工作计划,实行动态核销制度。县委组织部要对各地完成“三项任务”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未按时完成任务的,除对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外,还将取消单位年终党建工作的评先资格,并责令相关负责人直接到企业担任党建指导员,限期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