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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委办〔2008〕32号
 
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机关单位开展“治庸促勤”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了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勤政建设,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创业创新、跨越发展”总战略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机关单位开展“治庸促勤”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着力推进“勤政高效”机关建设,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庸”、“懒”、“散”等突出问题,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执行力,为实现我县“创业富民、创新强县”的战略目标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实施范围
“治庸促勤”活动在全县机关单位中进行,活动的主体为全县机关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包括机关下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治“庸”。重点整治机关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在其位不善谋其政, 思想僵化,庸碌无为,工作流于形式,缺乏创新精神,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拖单位工作后腿,造成单位工作被动落后,影响全县工作大局等问题。
(二)治“懒”。重点整治责任意识差,大局意识不强,对上级党委、政府作出的决策部署不认真贯彻执行,不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治“散”。重点整治不服从管理教育,无视工作纪律, 擅离岗位、不尽职守或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等问题。
四、组织实施
“治庸促勤”活动共安排一个月时间,从4月下旬开始至5月下旬结束,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提高认识(4月下旬)
各机关单位要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及时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开展“治庸促勤”活动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形成共识。要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对开展“治庸促勤”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机关单位开展“治庸促勤”活动的通知》精神,明确整治重点,使全体干部知道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切实提高对加强勤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各乡镇各部门、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查找本单位及个人在勤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第二阶段,加强监督,民主测评。(5月上旬至5月下旬)
县委、县政府成立三个工作督查组,开展对机关单位“治庸促勤”活动情况监督检查。针对整治重点,加大“治庸在行动”明察暗访力度,对督查中发现需要问责的情形,及时提出问责建议。督查期间,督查组将通过发放《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勤政情况民主测评表》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勤政情况民主测评表》,分层次对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勤政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严肃纪律(5月下旬至5月底)
督查组负责对测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测评中反映的干部个人重要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五、责任追究
根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中办发〔2005〕30号)和《浙江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勤政、效能方面问题情节轻微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口头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书面效能告诫,并可视情调离工作岗位、责令离岗培训、建议引咎辞职、降职和辞退等;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人员的纪律、法律责任。
工作人员受到通报批评的,扣除当月各类考核奖金的50%,当年度考核不得定称职以上等次;受到书面效能告诫的,告诫期内扣除各类考核奖金,当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外,扣除当年相应的各类考核奖金。
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责任追究的,该单位本年度不得评为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先进单位。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治庸促勤”活动的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成立“治庸促勤”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雷春梅
副组长:姚志强 上官国明 翁樟明
成  员:卢丁方 孔建民 翁仙梅 董金福 楼国强 潘力平 翁成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楼国强兼任办公室主任,潘力平、翁成龙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治庸促勤”活动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治庸促勤”活动分别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组织是“治庸促勤”活动的责任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把“治庸促勤”活动与落实县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推进“创业创新、跨越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有机结合,统筹兼顾、狠抓落实。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主动协调,创造性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参与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县人大、县政协要采取各种有效的监督方式,推进“治庸促勤”活动的顺利实施。纪委、组织、监察、人事等单位要全面履行职责,充分运用组织措施和党纪政纪手段,加大对为政不勤、失职失责干部的问责力度。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弘扬创新、创业、创优的主旋律。
   各有关单位在4月30日前将组织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治庸促勤”活动的方案报县纪委效能监察室(电话:8063784)。
   附:1、各机关单位民主测评时间安排表
       2、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勤政情况民主测评表
       3、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勤政情况民主测评表
 
 
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4日

 
 
 
 
 
    
    
    
    
    
    
主题词: 作风建设 “治庸促勤”活动 通知
  发:
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2008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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