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松阳县委办公室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28日
县委组织部 县民政局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8年上半年,全县各行政村将进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这是党的十七大以后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丽委办[2008]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深入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开放兴县”发展战略,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县”和“平安松阳”建设,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要求,严格执行宪法、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在集中广大党员群众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选好一个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安排
强班子。通过换届,激发党员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引导选出素质优良、有奉献精神、能创业致富、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村两委干部,组成结构合理、核心突出、创业有为、团结和谐、运转规范的两委班子。
树正气。通过换届,提高农村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敢于领导、善于领导的水平;拓宽民主渠道,完善选举方式,形成公开、公平的选举氛围;教育党员群众增强法制意识,自觉抵制、反对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树立依法选举的正气。
促和谐。通过严肃纪律、依法依章换届,实现程序规范、操作合法;通过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实现秩序井然、有序参与;通过和谐换届,引导竞争对象之间、新老班子之间互相尊重、支持帮助,形成文明祥和的村风民风和心齐气顺的和谐氛围。
创新业。坚持把干事创业作为本次换届的主题贯穿整个换届选举始终,通过集思广益,激发村干部的干事热情和创业智慧,统一党员群众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确定今后三年全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要办的实事,落实责任分工,形成班子创业承诺、干部分工落实、党员联系参与的创业责任体系,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整个换届工作在新兴乡试点的基础上从2008年1月份开始,到2008年4月底前基本结束。
三、村两委班子的职数和结构要求
要按照建设一支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头人队伍的要求,选好配强村级班子,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各乡镇要在组织村干部业绩评定和考察的基础上,根据党章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出村干部的任职条件;通过法定的程序,在选举办法中明确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不应该选什么样的人;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把优秀的人才选进村级班子。
1、从严控制职数。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名额,原则上每个村的干部职数一般3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具体职数各乡镇可根据村落分布、人口数量、党员数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把握确定。
2、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率。动员和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动员村党支部班子成员积极参选村民委员会成员,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每个村的两委班子至少要有1名干部交叉任职,其中,两委班子职数在7人以上的村,要求有2名以上干部交叉任职。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宜兼则兼,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3、优化班子结构,提高村两委班子的整体素质。要努力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尤其要提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比例,积极推选在农村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中的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进一步改善村两委班子的年龄结构,每个村的两委班子中,原则上要有一名35岁以下的干部;加大女干部的选拔力度,村民委员会选举中要单独设立妇女委员职位,实行专职专选,确保每个村都有女干部。统筹考虑村两委班子成员在各个自然村的分布,新迁入移民人口较多的村,要做好移民中优秀人选的推荐工作。
四、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前期准备
要以开展“高举旗帜、创业创新、跨越发展”为主题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高度重视,提前安排,精心筹备,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题,在农村党支部和党员队伍中认真扎实开展“高举旗帜、创业创新、跨越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统一党员干部思想,增强党员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信心,增强村干部带领群众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党员群众的思想引导到谋事促发展上,推动干事创业上。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法律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增强法律意识。要集中宣传一批“班子强、发展快”的好班子,引导党员、村民认识到选好班子的重要性,端正参加选举的动机,营造选好配强村级班子的良好氛围。
2、开展调查摸底,进行选情分析。要结合“分类住村、联心创好”工作机制,组织住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村情、民情、选情,掌握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要召开住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例会和选情专题分析会,认真分析换届选举中的各种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因村确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切实把换届选举面临的情况搞清楚、把问题分析透、把形势估计准、把对策措施制定好。
3、进行“两推两评”,树立创业导向。要结合村两委班子考察工作和党员民主评议活动,进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村级后备干部,评班子创业情况、评干部业绩情况的“两推两评”,评出本届群众最满意的若干实事,建立每届班子的业绩明示牌,进行公布和归档。让党员群众全面了解村干部的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梳理出今后三年工作思路和创业内容,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4、解决疑难问题,夯实换届基础。要深化“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主题实践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和近年来在村级班子建设、重大决策、财务管理等方面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和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尤其要重点处理好在土地征用、移民安置、工程建设中新产生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前化解矛盾,理顺干群关系,为村级组织换届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对少数班子软弱涣散、问题突出和村情复杂的村,要进行集中性的教育整顿后再开展换届。
5、组织财务清理,健全规章制度。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负责对本届内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审核,审核结果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向村民公开。对群众意见比较大的项目开支,要进行专项审计。对财务审核结果多数村民不满意的村,由县派出审计组帮助清理和公开。县、乡镇对审核、公开情况要进行督查。通过公开工作,检验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群众的满意度,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完善措施。
6、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指导水平。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强,工作环节多,各乡镇要组织乡镇干部和农村工作指导员进行集中培训,并要认真组织业务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以全面掌握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政策和要求,切实提高依法按章办事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根据选举工作进展,分阶段加强对村干部和选举委员会成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操作到位的能力。
五、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
村党支部是村级组织和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为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领导,换届选举时,原则上按照先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顺序进行。
1、完善“两推一选”。全面实行“党内民主推荐、群众推荐测评、党内民主选举”的制度。组织推荐时要明确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和推荐要求。一要明确推荐范围。群众推荐测评要有一定的面,可以由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等参加,也可以户为单位组织推荐测评。二要完善推荐办法。“两推”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可以采用党内党外同步、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外后党内等方式进行。党内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的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候选人初步人选的确定要根据“两推”情况、班子结构要求和乡镇党委考察结果,综合确定,经公示后由上届村党支部上报乡镇党委,批准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党外推荐得票少,多数群众不满意的不得列入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三要尊重被提名人选意愿。被提名人选本人不愿意的,要尊重其本人的意愿。对一时无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选派得力的党员干部到村任职。
2、扩大党内直选。要按照十七大提出的“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要求,选择条件具备的村,在做好党内民主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的基础上,进行村党支部书记的直接选举。党内直选可以由党员大会在已选出的支部委员中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也可以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书记、副书记,然后再选举产生支部委员。
3、实行竞职承诺。普遍实行竞职承诺的做法,候选人和有意竞选党支部负责人的党员要通过在党员大会上进行竞选承诺、张贴承诺书等方式,介绍竞职目的、创业思路、服务内容和帮带措施等,使广大党员对候选人和有意竞选者有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
4、保障党员权利。要充分尊重和落实党员民主选举的权利,合理安排好时间,方便党员参加推荐和投票选举。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外出党员的权利,党支部成员要分头负责做好外出党员的联络通知工作,通过书面函告、电话联系、亲友转达等方式,确保通知到位。要规范不计入应到会党员的确认程序,严格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规定,明确不能到会选举的党员,经党员大会通过,报乡镇党委确认,并经不少于3天的公示,无异议后,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以保证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
5、严肃党内纪律。要把换届选举过程作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过程,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每位党员都要增强党性观念,自觉坚持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无故不参加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活动或有其它各种干扰选举行为的,要加强教育,教育无效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要严格把关,绝不能突击发展党员。要妥善处理组织关系接转等具体问题,一般情况下党员组织关系应同主要生产工作地相一致,在换届选举期间不得随意接转。
六、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
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严格依法进行。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可以采取有候选人直接选举或实行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的形式。实行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的,提倡“自荐海选”。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
1、推选好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应在新一届村党支部换届后进行。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成员一般5-9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不足三人的,所缺名额应当及时补足。要通过有效的宣传引导,把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推选进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党支部负责人要积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鼓励支部委员和党员通过推选成为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工作。
2、推选好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新一届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村民代表的推选方式,由上一届村民代表会议确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制定好村民代表的推选办法,引导村民把威信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一定议事能力的人推选为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名,或者由村民小组推选产生,人口不足500人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20人,500人以上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30人。在组织推选时,既要注意村民代表的行业分布,也要注意村民代表的年龄结构和群体分布,保证有一定名额的妇女代表。鼓励和提倡村两委成员和党员依法当选村民代表,代表中党员比例一般不少于30%。可以结合代表推选工作,签署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委托书或《村民自治章程》。
3、制定好选举办法。要周密制定和实施好选举办法,使之成为选举过程中所有选举人都必须遵守的规则。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结合本村的实际制定,经党员大会审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告实施。要规范选举办法的内容,村选举办法应对选举形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争议选票认定、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界定和处理等事项作出规定,要把村民委员会成员应该具备的政治思想素质好、热心做农村工作,具有开拓进取精神、能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公道正派、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群众公认,身体健康、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村务工作等任职条件具体化,并且要列出不宜提名为候选人人选的条件。选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选举办法操作,选举中发生的争议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切实保证选举办法的合法性和严肃性。
4、组织好选民登记。选民应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开展本村选民资格确认、审核和登记,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并自觉接受群众对选民登记情况的监督,认真对待村民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对因婚嫁、征地等特殊情况,户籍不在本村的人员,是否在本村进行选民登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后,在本村选举办法中作出明确规定。对外出的选民,应提前通知他们回村参加选举,使广大选民都能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有移民的村,要保障移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组织好推荐和自荐工作。要教育引导群众采取有候选人的“海推直选”或无候选人的“自荐海选”的选举形式进行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实行无候选人的“自荐海选”的选举形式时,自荐人在选民公示后至选举日1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村选举委员会报名,明确竞选岗位,并提供竞职演说稿,乡镇党委、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自荐人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资格审查,并签订竞选自律承诺书。符合条件的于选举日5天前公布,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公布,可通过适当的方式向选民反馈。
6、实行竞职承诺。要有计划地组织候选人或自荐人围绕本乡镇中心发展规划和工作思路,结合本村实际开展竞职承诺,主要内容包括创业承诺、办实事承诺、竞选自律承诺和遵守制度承诺等。各乡镇要统一规范竞职演说稿公开承诺的内容,乡镇党委、村选举委员会要对竞职演说稿的承诺内容进行审查把关,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承诺。候选人或自荐人通过在村民大会、广播、村民代表会上演讲等方式进行。不召开会议的,将演说内容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告示。
7、组织好投票选举。选举前,要制订和完善领票、投票、计票的操作程序和办法,因村因地设计和规范投票场所,特别是要精心布置投票现场,规范秘密写票处和固定投票处,实现规范操作。要及时公布投票的时间和地点,精心印制各类选票,扎实做好选举材料的准备工作。选举时,各村应当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投票站投票,做到当场领票、当场写票、当场投票、集中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原则上不设流动票箱,如遇特殊情况要使用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严格规范委托投票的行为,所有需要委托投票的,都必须在选举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请登记,得到审核确认,并经张榜公布后没有异议的,才可以行使委托权。严格委托投票程序和选票代写方式,确保整个选举依法、公正、规范、有序。
七、村级组织换届的后续工作
l、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要做好离任干部的思想工作,加强对让贤、落选人员的教育引导,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鼓励他们做好“传帮带”。落实好关爱政策,从生活上给予关心帮助。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把他们吸收到村级配套组织中,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2、完善村级配套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及时推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一般由3—7人组成,村两委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原则上不得担任监督小组成员。要坚持统筹安排,认真做好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换届工作,调整民兵、治保调解等工作机构负责人,健全村级配套组织,并保障他们依法依章、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3、确定村两委工作目标。全面建立和落实“任期创业承诺制”等为村民办实事的制度,以选举中的竞职承诺为基础,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村级发展新的三年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办实事项目,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向村民公开。年终进行班子及干部述职评议和实绩考核,考评结果与报酬兑现、评优评先挂钩,要监督和指导当选村干部根据村级规划和竞选时的承诺抓好落实,努力在村干部中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4、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要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有计划地组织好新当选干部的上岗培训,县里对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乡镇要组织村两委成员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等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使他们尽快进入角色,开展工作。要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各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班子状况,通过参加学历教育、集中辅导、优秀村干部现身说法、组织实地参观等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5、及时完成任期移交工作。选举前,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公章交由乡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代为保管。选举工作结束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事项,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要规范移交手续,乡镇要派干部对移交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6、注重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要根据各村选举中党员、群众推荐提名和换届选举过程中的情况,对本村致富能手、科技示范户、非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情况作一全面分析,从中物色出优秀人才,建立一支素质优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确定今后三年培养规划,落实措施,加强培养,逐步把优秀分子发展到党内或充实到村级班子,改善班子和党员队伍结构。
八、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要依法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建立抓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实行所住村换届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抓好各项政策要求的贯彻落实;住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掌握民情选情,出谋划策,全程参与和指导换届工作,并对所住村的换届工作负全责。乡镇对所辖行政村要实行分类指导,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分步实施。凡进行换届选举的村,乡镇党委和政府都要确定领导分工联系,选派得力的选举工作指导员到村具体指导,精心组织;对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的村,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选派工作组,在整顿的基础上进行换届。相关部门单位要齐抓共管,通力协作,人大、组织、民政、农办(农业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定期研究分析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加大组织指导力度。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工作贯穿到选前、选中和选后的全过程。换届期间,要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同时树立一批“双带”能力强、有公心,群众公认的村干部和团结和谐、创业有为的村级班子典型,充分发挥报社、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和宣传车、板报、标语、挂图等宣传载体的作用,要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和警示案例教育,明确告知党员群众什么是合法的竞选行为、什么是非法的竞选行为,应该选什么人、不应该选什么人、哪些人不宜担任村干部,引导党员和选民选好人,依法依章选人,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3、规范程序、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指导和处理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乡镇选举工作的领导机构要向社会公布工作电话和办公地址,提供咨询服务,对党员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级负责,慎重答复。要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信访问题。对擅自插手干预村级换届选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要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要坚决依法制止换届选举中的贿选活动或其他不正当选举行为,对换届选举中出现贿选等行为时,要及时找当事人谈话,坚决予以查处。对换届选举中的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票、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及其他破坏、妨害选举的行为,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要及时主动介入,尽早查处,从严从快打击。选情激烈的乡镇,要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